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哪些人能享受?
政策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 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 (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 的六类人员 给予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 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 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每人累计 最多享受3次 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政策标准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