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推出一揽子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助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减负担 稳岗位 提技能
如何实施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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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考 延续实施 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至1%的政策 延续实施一年 执行期限至 2025年12月31日 高 考 延续实施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大型企业 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 上年度实际缴纳 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 按不超过60%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4年12月31日
高 考 延续实施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 最多不超过三次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 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 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不得重复享受 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实施上述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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