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岁已别,辞旧迎新
年初启,月开场,盼岁月风平
好事常来,好运常在,四季无恙
新年接旧年
年终盘点如约而至
人社君对2023年
群众特别关心的十大热点问题
进行解答
快来看看吧!
达到退休年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应该怎么办?
一是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退休。在2011年7月1日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在2011年7月1日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二是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三是可书面申请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里的金额。
可通过“广西人社”app和“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办理待遇资格认证。
1.未按时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2.待遇领取人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的银行开户信息与银行登记信息不符,如银行户名、证件号码不一致等。
3.待遇领取人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的银行账户被银行列为异常状态,如证件过期账户长期未使用、账户涉诈等原因。
4.待遇领取人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的银行账户为二类账户,存在交易额度限制。
在广西区内流动就业的,更换参保地时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吗?
2022年7月25日起,广西区内流动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办理区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区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两种不同的养老险种,两个险种之间退休年龄、缴费标准、参保条件等都是有区别的。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累计缴费不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后办理退休手续吗?
可以,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遇从缴费到达经办机构账户的次月起发放。
参保人:陈女士
参加险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10年
她在2024年2月年满60周岁时,可一次性趸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至满15年,缴费成功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人员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用人单位女性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上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用人单位女性职工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VS个人参保,哪个养老金高?
单位参保与个人参保只是参保方式的不同,但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一样的,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6号)来计算的。
养老金的高低主要与这些因素有关:
1 缴费基数
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3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4 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
5 参加工作时间等
因此,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参加工作时间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个人身份参保与单位参保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一样的。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单位未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由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