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专家分析 需要注意,《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一条规定,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 本案中,交警部门已经认定黄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所以黄某的情况不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结论 黄某本次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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