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解析
本案中,李某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核查认为,李某在汽车修理公司的生产场所内,用公司提供的原料、设备完成喷漆作业,有证据证明公司按计件形式向李某支付劳动报酬,表明汽车修理公司与李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该市职业病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能够证明李某所患白血病为职业病。
结论
李某患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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