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在柳州参保,前段时间不慎从高处摔伤不治身亡,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被继承吗? 可以!参保人员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可到社保经办网点申请办理“遗属待遇申领”业务。 遗属待遇申领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在职死亡提供: 1.《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原件。 注意: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在职人员死亡需提供人事档案原件。 退休人员死亡提供: 1.《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原件。 离休人员死亡提供: 1.提供《企业离休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原件。 申报离休人员(含1949年12月11日前在广西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需提供: 1.《企业离休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原件。 3.供养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4.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原件。 5.签订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供养直系亲属无固定收入承诺书。 6.供养直系亲属银行卡原件。 7.供养直系亲属为子女或(外)孙子女且年满18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通过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交)。 申报表可在经办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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