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广西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来源:南宁日报
时间:2022-06-17
作者: 灵渠招聘网 | 兴安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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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广西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南宁市计划招收定向医学本科生44名和专科生48名 南宁日报讯 近日,从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传出消息,今年广西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面向全区招生。其中,南宁市计划招收本科生44名、专科生48名。 据了解,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启动实施,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2年,南宁市计划招收本科生(学制5年)共计44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26名、中医学专业(全科方向)18名;计划招收专科生(高职,学制3年)共计48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37名、针灸推拿专业11名。培养院校及县(市、区)名额分配计划详见表格。 定向医学生的招生对象及条件为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生源地为定向就业县(市、区)所在设区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2022年广西本科、高职高专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热爱全科医生职业,志愿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无色盲、色弱、斜视、精神病、传染病等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医疗工作的疾病。 五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三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院校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的“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将户籍在同一设区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已录满或与其户籍地不在同一设区市的,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与其户籍在同一设区市内仍有缺额的定向就业县(市、区),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其户籍所在设区市已无缺额的,做退档处理。未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生源仍不足的,经高校申请,五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可适当降分录取,但不能低于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三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高职)不降分。高校须及时将定向就业县(市、区)招收名单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以便协调办理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事宜。 新生入学时如因学生放弃就读机会等原因导致定向医学生缺额,由高校在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新生中进行调剂补缺,调剂学生分数需高于本校同届定向医学生的最低分。调剂补缺工作由高校自行安排,调剂补缺的学生须按规定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签定向就业协议。 (朱春莉) ●新闻延伸: 定向医学生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按照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定向医学生不限于享有以下相关政策并需履行相关义务: 1.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住宿费,并适当补助生活费。 2.定向医学生本科毕业生报到就业后,均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高职)医学生毕业生均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3.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原由乡镇卫生院自筹经费发放的部分,以及单位发放的工资水平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补齐,并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4.定向医学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后需服从就业履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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