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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灵渠招聘网 | 兴安人才网 时间: 作者:兴安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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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兴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性别:不限;

4.岗位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法学类专业和中文类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兴安县双灵路302号,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招录流程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技能测试人选;

2.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考虑考生技能测试、面试表现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4.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政审。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编: 541399。

咨询电话:0773-6229119。

本公告招录细则由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兴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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